福建省专项整治 | 保证金少了,市场活力多了

近年来,工程领域的招投标活动日益频繁,但高额的投标保证金如同一道隐形的门槛,成为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的沉重负担,制约了市场的活力与创新。为营造更好的招投标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投标资金压力,福建省发改委在开展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推行鼓励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步走,实现“免保不免责,减负不减质”

加强顶层设计,确保落实有效。省发改委牵头相关省直部门制定《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鼓励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政府投资单个项目招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鼓励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实行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等工作措施,为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提供制度保障。地市也同步跟进,比如厦门市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等13个示范文本作出调整,将免收投标保证金政策纳入范本条文进行固化。平潭综合实验区将减免投标保证金政策作为招标文件公平性审查的重点之一。

加强信用联动,营造诚信环境。政策推出后,各级各部门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诚信状况分级分类设定保证金缴纳或减免方案,特别对于无失信记录的中小微企业或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给予减免投标保证金优惠待遇,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诚信招投标交易环境。例如,福州市综合运用信用评价方式,对于投标人“免保不免责”并兼顾招标人法定权利,构建招投标市场诚信根基。漳州市积极探索对标的金额在 1000-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结合投标人信用状况,实行投标保证金差异化缴纳。

加强政策宣贯,提升群众实感。为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各级各部门围绕政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如泉州市推动28家金融机构在线开展电子保函业务,保障投标人自主购买金融机构的电子投标保函的权益。三明市、莆田市、宁德市通过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和专题调研督导等方式,推动各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文件备案时对是否落实保证金减免政策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策要求落实到位,企业主体有感有得。

减免投标保证金,助企轻装上阵

今年以来,福建省已累计为1061个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831亿元,向市场传递出政府支持企业发展的强烈信号,激发了工程领域招投标市场活力,降低了企业参与招投标的门槛,鼓励更多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惠及投标主体68.5万人次,节约利息成本约5303万元,投标企业平均减轻成本负担约12.1万元/每次,实现了为市场主体“解困松绑”的初心目标。

下一步,福建省发改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科学谋划招投标领域改革举措,着力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