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全国生态日|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经验

福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典型经验

龙岩市创新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提高跨流域生态产品价值

基本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汀江(韩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汀江(韩江)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试点。2021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继续支持探索生态保护补偿,复制推广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年来,龙岩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与广东省共同探索形成“权责共担、环境共治、效益共享”的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模式。

主要做法

(一)主动担当作为,筑牢绿色根基

一是压实流域监管责任。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汀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项目化推进机制。同时,会同梅州市成立区域环境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研究解决跨界区域生态环境与水环境保护重大问题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健全法规制度保障。制定《龙岩市汀江保护条例》《龙岩市长汀水土流失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组织编制《龙岩市汀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龙岩市汀江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建立从地方性法规到具体方案的制度体系。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自2016年闽粤两省协议签订以来,累计获得广东省补偿资金6.15亿元,全市累计筹措资金42.95亿元,实施重点整治项目646个,全方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抓好重点整治,改善流域环境

一是坚决打赢养殖业污染攻坚战。养殖业污染是影响汀江—韩江流域水质的突出问题,全市采取总量控制、综合治理、农牧结合、循环利用等措施,清理六万多户非法养猪场,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实现象洞溪水质由劣Ⅴ类提升至Ⅲ类的“美丽蜕变”。

二是重拳整治石材行业污染。按照“一厂一策”原则,重点整治永定区71家石材加工企业,关停16家石材矿山,复绿43万余平方米,建设“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引导企业入园生产,实现尚径溪入粤水质由2016年的V类提升稳定至Ⅲ类水质区间。

三是补齐农村污水治理短板。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最后一公里”和“毛细血管”建设滞后等问题,采用 EPC+O、PPP等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压实“投、建、管、运”全链条责任,成功打造漳平市和春村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样板工程。

(三)夯实生态修复,筑牢生态屏障

一是持续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拓展提升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从稳固水土、涵养水源入手进行深层次生态治理修复,探索“财政补助、部门合力、民间投入、企业运作”多元化投入机制, 长汀县水土流失面积、水土流失率分别从2015年的39.6万亩、8.53%降至2023年的29.96万亩、6.44%。

二是持续开展矿山复绿。2016年以来,完成汀江流域新增矿山恢复治理面积23541亩,树立紫金山体育公园、福能矿山公园煤矿博物馆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永定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入选财政部、自然资源部“2022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三是大力发展生态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形成了林下种植紫灵芝等林菌,种植金花茶、兰花等林花,种植铁皮石斛等林药以及林蜂的林下经济产业。全国首单水土保持项目碳汇成功交易,林业碳汇指数保险获中国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一等奖。

取得成效

(一)流域水环境持续向好。2016年以来,粤闽两省共签订三轮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协议,推动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目前全市汀江-韩江流域41个国省控、30个省控小流域、28个市控断面、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1个主要湖库(棉花滩水库)均100%保持优良水质。

(二)流域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流域上游大力实施湿地保护生态项目,全方位提升上下游生态环境质量,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9.28%,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水土流失“长汀经验”成为全国样板,获评国家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成为中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示范样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典范。《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实践》入选世界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三)跨流域补偿机制全国推广。经过多年不断探索创新,建立汀江-韩江跨省流域补偿机制,该做法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2024年4月,在全国《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宣传贯彻落实视频会上龙岩市作《同饮一江水 共护一江美》(汀江韩江下下游补偿机制方面)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在全国推广。

来源:龙岩市发改委